“美瞳”出售需证件齐全 路边摊便宜勿购买

24.06.2014  18:48

  “美瞳”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喜爱,不仅能清晰自己的视野,更能装点自己的双眼,“美瞳”的价格不一从几百元到几十元比比皆是,除了价格不一样,其品牌也日渐多了起来。在我们身边,不论是在眼镜店,还是网络购物网站、饰品店,“美瞳”无处不在。6月22日,市民许月华告诉记者,昨晚他带着女儿去北京路逛夜市,女儿花了20元买了一副“美瞳”,“我上次带她在眼镜店买‘美瞳’,花了200多元,同一品牌的‘美瞳’为什么在地摊上卖这么便宜,我担心这个在地摊上买的‘美瞳’会伤害女儿的眼睛,一直禁止她戴,但是女儿告诉我,他们同学都在地摊或者饰品店买。

  6月23日晚,记者在北京路夜市的中段看到,两位年轻的摆摊女孩见到记者前来,问需要点什么,当得知记者要“美瞳”时,一位女孩从旁边的塑料盒中拿出许多款式、品牌的“美瞳”供记者挑选,“这些‘美瞳’都是正规店里的,因为店倒闭,她们帮着出售,质量绝对没有问题,而且价格绝对便宜。这个就要20元,那款25元。”见记者没有购买的意思,这位原本很热情的女孩子顿时冷眼相对。

  离这个摊位不远,记者又看见一个卖“美瞳”的摊位。当记者问及这位摊主,出售这些“美瞳”是否需要相关证书和相关部门证明时,摊主说这个她不知道。

  记者了解到,从6月1日起,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据了解,《条例》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将隐形眼镜特别是彩色隐形眼镜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商家如果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售卖隐形眼镜,一经发现处罚至少5万元。其实,早在2012年,国家对“美瞳”销售就规定,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当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就此情况,6月24日,铜陵市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表示,违规销售“美瞳”是一种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在购买“美瞳”时,不要贪图便宜,不要去没有任何相关证件的饰品店,尤其是地摊上购买“美瞳”,这样一来,势必会给自己的双眼带去损伤。(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