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采用署名差额推荐提名选拔任用干部
日前,市委组成考察组,组织宣州区党政班子负责人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1名区政府副区长人选进行了提名。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提名采用了书面署名差额推荐的方式。市委组织部同志介绍:“这种提名方式是对新近出台的《宣城市署名差额推荐提名县处级干部办法(试行)》的一次生动实践,可以为动议干部提供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增强动议环节的科学性、针对性。”
此次书面署名差额推荐的具体做法是:提名中每名推荐人要署名推荐不少于2名人选,在此基础上,与宣州区其他县级干部、区直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个别谈话“海选”推荐。综合署名推荐和谈话情况,确定得票靠前的4名同志作为会议投票推荐人选,每名参会人员再从4名人选中推荐1名作为区政府副区长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最后,根据推荐结果,综合研判年度考核、平时表现等情况,确定了2名同志作为考察对象,进行了差额考察。市委组织部同志表示:“初始提名直接关系到动议和民主推荐等环节的实际效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粒‘扣子’,对选人用人的质量将产生重要影响。署名差额推荐跟踪问责的做法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有效避免了人情投票、许诺提名、贿赂拉票提名等等。”
《办法》在提名主体、提名方式、提名范围、提名运用、提名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作出了具体规定——
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确定署名差额推荐提名的具体职位,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推荐提名工作,将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予以公示。
提名主体为市一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等。
提名主体在推荐提名时,同一职位必须推荐提名2名以上人选,使更多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进入到组织选人用人的视野。
市委组织部对推荐提名人选的实际表现进行分析研判,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在动议环节向市委提出选拔任用初步建议。对推荐提名人选中的优秀干部,因职数限制、适岗条件等暂未被使用的,列入后备干部库,并跟踪培养。
坚持“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提名主体在提名时必须署名,发现存在隐瞒推荐提名人选重要情况或搞人情提名、许诺提名、贿赂拉票提名的,追究提名主体责任。
于此同时,为了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宣城市在干部的考核评价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除民主测评结果和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外,市领导评价、组织部门评价、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评价都占有一定的分值,共同生成考核结果。“这样的做法一改过往民主测评结果‘一锤定音’整个考核结果的弊端,使考核评价更全面、科学。”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说。
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宣城市采用个人述职述德、民主测评测德、个别谈话问德、民意调查察德、社区考察看德、综合评价评德等多种方式,并将“四德”表现情况、是否存在“四风”问题等,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进行,作为干部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为了增加平时考核在选人用人上的重要性,宣城市出台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意见,规定了“日记实、月小结、季考核、年评价”的考核程序,避免了“一考定终身”的现象,将干部们的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平常工作而不是年终投票上。
“这种方式提名推荐出来的人选,我们心服口服”,在宣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考察过程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申晓春说。(中国宣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