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罗河镇严把四关加强农民建房管理

07.09.2014  21:18

  一是把好宣传关。通过召开镇村组会议、村广播、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土地法》以及农民建房申报程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村民树立“建房先审批,违建必拆除”的意识。

      二是把好审批关。在遵循上级有关政策的同时,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的原则,要求农民建房一律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村、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规划分局,镇规划分局受理申请报告后,牵头组织土地、城管、村等相关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把好初审关,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镇规划委会审批。

      三是把好监管关。由镇规划分局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农户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要求进行施工。规划分局、城管队对建筑过程实施全程监控,施工结束后,要组织验收。所有建筑实行责任违约保证金制度,并向镇规划分局作出履行批准建设方案的承诺书,待完工结束后经验收无违反规定的,退还全额保证金。

      四是把好巡查关。各村(社区)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巡查网格。镇分工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辖区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村包片干部为控拆违的网格责任人,坚持每日不少于1次的巡查和访查,实行日报告制度。所有网格责任人对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 来源: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李大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