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期盼出台教师调动政策 安徽官方:已出台实施意见

06.11.2016  16:01

“我和媳妇都是教师,但是媳妇在市里工作,我在县城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一两周才能回一次家,很影响家庭幸福,”近期,安徽省一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希望解决夫妻异地工作的问题,“不知省里能否出台一个教师调动的政策?让我们这些老师能天天回家,家庭和睦,幸福工作。”

对此,安徽省 教育 厅回应表示,2016年1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1号)明确提出,“对夫妻分居两地的教师,各地要结合轮岗交流工作,优先予以考虑,通过选调等方式并适当简化程序,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安徽省教育厅承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按照文件要求,优先考虑夫妻分居两地教师的工作和 生活 问题。(实习生李一诺)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和媳妇都是教师,但是媳妇在市里工作,我在县城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一两周才能回一次家,很影响家庭幸福。据了解,这种情况不少,教师工资待遇不高,又不能照顾家,职业幸福感大大降低。为了教师的幸福,教育的幸福,不知省里能否出台一个教师调动的政策?让我们这些老师能天天回家,家庭和睦,幸福工作。现在教师招聘省统考了,以后也就不会出现夫妻异地的情况了,恳求书记为我们这些老师考虑一下,万分感激!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家文件要求,事业单位进人一律采取逢进必考的方式。中小学作为事业单位的组成部分,其进人也要采取逢进必考的方式。在这种背景下,中小学教师从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需要经过考试考核,入围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另外,中小学教师招聘对年龄、专业等均有限制条件,且竞争性较强,通过这种途径解决夫妻分居和其他原因需调动工作的教师调动问题确实存在困难,我们也接到不少相关诉求,并就此问题多次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但是跨地区调动暂时仍旧难以实现。2016年1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1号)明确提出,“对夫妻分居两地的教师,各地要结合轮岗交流工作,优先予以考虑,通过选调等方式并适当简化程序,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按照文件要求,优先考虑夫妻分居两地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安徽省教育厅2016年10月14日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庄周乡后娄村村民,给我们的土地承包金少一年,还有我们的土地承包已经快到期了,也没有人员对我们说合同的事情。以前的老合同都叫村干部拿去了,现在我们去要合同也没人给我们。请领导帮我们处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蒙城县委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蒙城县庄周办事处农兴专业合作社,2011年、2012年、2013年分三次流转后娄村后娄自然庄的土地243.045亩,从事大棚蔬菜种植,按年度先支付租金后种地,租金逐年由后娄庄村民组长发放,2011年、2012年每年750元/亩,2013年800元/亩,2014年、2015年每年850元/亩。今年6月份有77.145亩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剩余165.9亩土地流转合同今年10月份到期。关于您反映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是否续租的情况。因农兴合作社拟在流转地上搭建智能连体大棚与一户村民发生争议,导致连体大棚未能建设。经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与村民的续租合同一直未能签订。7月10日,后娄村两委约谈了农兴合作社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如智能连体大棚近期无法建设,到期的土地将不再续租;对6月份到期目前已超过租期1个多月,农兴合作社将支付村民半年租金。针对部分群众反映2012年土地租金未发放的情况,庄周办事处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2012年土地租金收条均有村民签字或手印。调查取证后庄周办事处召开了群众会议,将调查情况向群众进行了说明,并将收据在后娄庄进行了公示。针对个别村民存在异议问题,庄周办事处将继续积极协调农兴合作社与个别村民的争议;如调解不成,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情况请与庄周办事处(联系人:程大兵,电话:13505661211)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亳州涡阳县的一名公务人员,2016年7月份,我的工资被无端扣除1500元,在这之前,我在工作中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我也没有收到任何单位的扣款告知书。请问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能擅自扣除我的工资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近期,涡阳县对财政供养人员实施扣款管理的,只涉及部分在涡阳县兴阳担保公司(系涡阳县财政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申请过的人员。该批人员在涡阳县兴阳担保公司担保业务中为他人担保,并向县财政局出具了扣款申请书。涡阳县兴阳担保公司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扣款申请书》向县财政局提出协助办理违约扣款事项,同时也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了告知。涡阳县财政局在办理过程中考虑到被扣款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扣款后实发工资数额不低于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予以协助。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进一步核查。为此,请您尽快与该县财政局联系(联系人:张莉,电话:0558-7233202)也可与涡阳县兴阳担保公司联系(联系人:刘立强,电话:1385673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