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友反应国道收费高 官方公开回复解释原因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李政杰)近日,一名安徽网友给代省长李锦斌留言称,“宿州市区北10公里处有一个206国道收费站,北部乡镇的回家要缴10元过路费,来回就是20元,支出太大。”希望相关部门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李锦斌同志简历 | 给安徽省省长留言
对此,宿州市政府作出回复表示,2009年2月27日,安徽省发电皖交电[2009]12号《关于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的通知》中,宿州市过境公路收费站为全省予以保留经营性的收费站之一。2011年11月,安徽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结束后,收费经营期限调整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希望您百忙之中能过问一下宿州市区北10公里处有一206国道收费站,同样是宿州市人,北部乡镇的回家要缴10元过路费小车来回就是20元。向我每天从市区往返家里的人很多,而我们的油费就是13元。而我们的过路费却要占油费的76%.而南部乡镇的却能省掉这笔钱。而且道路晚上有很多工程车,白天不开交警逮,晚上40-50多辆,很多,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小老百姓说法,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G206宿州段收费站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建设投资公司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解决过境公路穿城对城区交通和城市发展的制约,改善发展环境,2001年,宿州市决定招商引资改建省道101、303过境公路,并获得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厅批准。项目法人为安徽省全亚实业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台资企业安徽省洪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转让经营权,由洪源公司投资改建省道101、303宿州市过境公路,并于2005年6月基本改建完成。作为投资回报条件,宿州市将原有206国道收费站转让给洪源公司,收费期限自2001年8月3日至2025年9月12日。2008年10月8日,由国务院台办、省台办、省投诉中心主持,宿州市政府安排市建设投资公司与洪源公司签署了项目回购合同,名称变更为“101、303省道宿州收费处”,因该站为所批两站点之一,又称“宿州市过境公路收费站”。2009年2月27日,安徽省发电皖交电[2009]12号《关于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的通知》中,宿州市过境公路收费站为全省予以保留经营性的收费站之一。2011年11月,安徽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结束后,收费经营期限调整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政府督查室联系,联系电话:3045460。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5日
【网民留言】
安徽省宁国市三支一扶支教岗位130009招聘计算机类专业,我想咨询安庆师范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属不属于计算机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厅已责成宣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调查,2015年7月10日,该调查结果已书面反馈您本人,您本人表示无异议。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事宜需要咨询,请与我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181。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