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法院成功“啃下”九年前执行积案

30.03.2016  16:45
 

  安徽法院网讯  凌大妈收到三万余元执行款后,专门来到绩溪县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感谢法官同志一直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帮我把别人欠了九年的债要回来了。

  2006年10月26日,冯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凌大妈借款1万元整,双方除约定利息之外还定于2007年2月25日归还。借款到期后,冯某一直没有归还欠款,凌大妈无奈之下只好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审理判决冯某归还凌大妈本金并支付合法利息。

  2008年,凌大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找到可以执行的财产,遂向凌大妈出具了执行申请权登记凭证。九年来,几任执行法官时常将该案挂在心上,只要有机会便会把案卷翻出来查找冯某的财产。近日,在凌大妈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获得有关冯某存款的线索。执行法官遂前往冯某的所在地银行查找,并依法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划扣其存款,使得本案成功执结,帮助凌大妈拿到了执行款本息共计30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