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五个结合”推进非遗保护与传承

22.05.2014  18:34

近年来,该县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五个结合”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传承。

一是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依托《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5年近期、10年中期和15年远期目标和保护规划,提出了具体的行动计划。

二是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在坚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同时,选择徽墨、徽剧、徽菜等特色浓郁、价值颇高的非遗项目进行重点保护,抓重点带全面。在具体到某一项非遗保护时也采取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办法。

三是静态保护和活态保护相结合。抓住建设绩溪博物馆的契机,开辟“风土绩溪”陈列馆专题展出县内代表性非遗,丰富馆内非遗展示内容,此外通过举办活动、建设传习所等途径加强非遗的活态传承。

四是政府主导和民间主力相结合。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挖掘民间力量,成立多家研习社、协会等民间保护组织,形成政民互动共同保护非遗的良好格局。

五是制度管理和评估考核相结合。制定非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保护传承评估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使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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