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委办公室“四结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7.06.2015  11:04

  一是坚持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与推动市委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结合。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中,做好参加会议、活动的市委领导讲话稿起草、后勤保障等综合服务工作。

 

二是坚持将党支部活动与民族工作内容相结合。机关党委编发了民族宗教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与少数民族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切实加强了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是坚持将宣传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相结合。在纪念日张贴和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标语,突出民族团结、共同发展主题。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大力的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

 

四是坚持做好服务工作与加强基层调研相结合。一方面,着力做好本职工作。全年共编发《宣城信息·工作交流》有关民族工作的信息宣传材料12期,报送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各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另一方面,注重下基层、问民生。委办领导深入我市民族乡村了解民生,2014年为胡村回族村送去防洪资金2万元,同时积极为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