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06.02.2015  11:50

2014年,宣城市纪委、监察局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转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是切实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地位 。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机关民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常委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对业务室及机关干部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之中,纳入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 。把民族工作宣传教育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机关周一学习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民族政策法规;紧密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和“联村帮扶”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委局主要领导定期赴民族乡村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培养民族干部,2014年5月,安排机关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挂任旌德县副县长;11月25日,市纪委副书记王晓明和市纪委常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聂恩年同志赴胡村回族村走访慰问并捐助1万元帮助回民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