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统计数据分解登统预报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中储粮直属库,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粮食批发市场管委会、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今年我省被列入全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省,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重点抽查,省内实行“双交叉”普查,有别于往年的例行检查,开展统计数据分解登统预报演练十分必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正式分解登统要求组织演练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统计数据分解登统预报演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实际储存库点进行分解登统
此次我省粮食库存检查范围包括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含2015年省级临时收储小麦,下同)。各市、县粮食局及相关承储企业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2016年2月末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填报附件4和附件5;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本系统商品粮2016年2月末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到实际承储库点,并填报附件1、附件2、附件3,登统表合计数应于2月份统计报表数一致。
二、对登统表进行逐级审核上报
3月11日前,县粮食局负责汇总审核合并各企业上报的登统表,经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16年2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登统表;3月14日前,市粮食局负责将各县报送的登统表,连同市直企业登统表合并后,经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省粮食局报送2016年2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登统表。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粮食批发市场管委会、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在3月14日前向省粮食局提供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2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库存登统表(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填报附件5,其他企业报送附件4)。
所有承储中央事权粮食的企业按承贷渠道认真填报登统表, 3月11日前报中储粮直属库审核、汇总。中储粮直属库对本库和租仓存储的粮食也要按要求填报登统表,一并审核、汇总后于3月14日前报中储粮安徽分公司。
三、对登统表进行整合分解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对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国家临储进口粮和本系统商品粮的分解登统表一进行审核确认(附件1、附件2、附件3),并转化为分解登统表二,其中附件1和附件3转换为附件6,附件2转化为附件7;省粮食局对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的分解登统表进行审核确认(附件4、附件5),并转化为分解登统表二,其中附件4转化为附件7,附件5转化为附件6。
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对相关分解登统表进行审核、合并后,将粮食储存在外省的实际储存库点名单、库存数量摘出,以委托函和Excel电子表格方式提交受委托方省粮食局委托检查;同时将国家粮食局分送以及其他省份委托我省检查的粮食实际储存库点名单及库存数量并入,形成我省纳入此次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储存库点及库存数量。合并后的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二(见附件6和附件7),按照实际储存库点所在地分解下达到各市,附件6模拟作为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的检查组的检查依据,附件7模拟作为中储粮分支机构牵头的检查组的检查依据。
附件:1.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一
2.委托地方粮食收储库点承储的中央事权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一
3.中粮、中纺集团管理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承储中央事权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一
4.地方事权粮食实际承储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一
5.中粮、中纺管理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承储商品粮库存分解登统表一
6.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中粮中纺中航集团管理企业及其租仓储粮库点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二
7.地方粮食企业(含租仓储粮库点)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二
安 徽 省 粮 食 局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徽分公司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