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暨《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活动的通知

02.07.2018  10:10

 

 

各市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粮法〔2016〕147号)和《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法函〔2018〕177号)工作部署,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暨《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7月31日

二、主要内容

“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相关建议。具体内容参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标准》、《〈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重点内容》(见附件)。

三、具体步骤

(一)自查准备阶段:各市粮食局根据《“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标准》和《〈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梳理立法建议。“七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于7月6日前报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62870523,联系人:申晨,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督查调研阶段:从7月9日开始,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对“七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征求立法建议,具体对象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面总结阶段:结合督查调研和各市自查总结情况,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立法建议进行吸收整理,及时完善立法草案。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调研,是确保“七五”普法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我省粮食立法、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督查调研的准备工作。

(二)要认真准备。各单位要根据此次督查调研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对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打算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认真开展研究,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找准问题,为立法调研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意见。

(三)要严守纪律。督查调研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搞形式主义。

 

 

 

附件: 1.“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标准

              2.《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重点内容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

分值

得分

建立粮食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和专人负责。

10

 

将法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每年听取法治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粮食重要政策宣传发布不少于1次。

10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工作总结。

10

 

每年度局中心组专题学法安排不少于1次。每年安排专题法治讲座或培训不少于1次。

15

 

组织开展局机关学法用法考试,征订普法教材基本满足学法要求。

5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10

 

积极参加法治文化建设系列活动。

5

 

粮食法治宣传信息被省市级报刊、业务部门网站采用,并能经常更新。

5

 

重视开展法治建设调查研究工作,有一篇以上粮食政策调研文章。

5

 

重视粮食法制机构建设,落实粮食法治活动要求,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办公装备。

5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定。

10

 

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干部职工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机关查处或通报事件。

10

 

 

 

附件2

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立法调研重点内容

 

(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如何从立法层面更好的保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到位,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有哪些方面需要从立法的层面加以解决。

(二)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决定因素有哪些,粮食行政管理体制、粮食收储制度、粮食储备制度(包括成品粮油储备)等的现状、存在问题和需要改革主要内容。

(三)粮食市场管理制度。如何健全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机制,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引导粮食生产规模、品种结构以及粮食经营与粮食消费的选择;如何定位政府、市场和市场主体的关系;如何打通物流节点,引导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如何促进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建立健全粮食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等。

(四)粮食宏观调控制度。粮食市场如何监测预警和发布信息;政策性收储、被污染粮和超标粮等问题粮如何处置;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如何建立、是否要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义务。

(五)粮食产业发展制度。如何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发展粮食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如何开展粮食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加大供需信息发布力度;如何克服政策和路径依赖,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由粮食资源大省向产业经济强省跨越,需要怎样的顶层设计。

(六)粮食质量监管制度。从田间到餐桌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主要问题,如何解决分段分部门执法问题,履行粮食流通集中执法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如何有效确保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如何建立粮食质量追溯体系,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