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推进年活动情况检查和“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行〔2015〕35号)、《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加强“放心粮油”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皖粮行〔2014〕52号)、《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粮行函〔2014〕194号)要求,决定对2015年上半年“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推进年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对“放心粮油”经营网点的粮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 “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推进年活动进展情况及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方案制定、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政策支持、制度建设、企业培育、网络建设、日常监管、宣传活动等,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计划。
(二)各市两项工程经营网络规范管理执行情况。重点是“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执行《安徽省“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配送中心实施标准》、《安徽省“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配送中心经营管理制度》的情况;“主食厨房”配送中心、直营店、经销点落实产品质量管理等五项制度情况。
二、抽检内容
(一)抽检对象。各市已评审认定、挂牌经营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
(二)抽检范围。“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经营的粮油产品。
(三)抽检内容。按照《“放心粮油”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方案》规定执行。本次抽检委托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具体负责。
三、检查和抽检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5年9月上旬。
(二)方式。各市粮食局按照检查内容先行开展自查,写出自查报告。省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赴各市开展上半年检查和抽样检测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石群、杨国栋 、汪桃花。检查安庆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
第二组:汤小波、 汪阳、潘跃东。检查宣城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
第三组:季一顺、 李明宏、王艳梅。 检查合肥市、蚌埠市、宿州市、淮北市。
第四组:王刘旺、徐新、王静。检查六安市、淮南市、阜阳市、亳州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检查和抽检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检查情况要客观评价,如实向检查单位反馈并带回上报。各市、直管县要指导企业根据检查和抽检结果建立质量管理档案,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和监管档案的重要内容。对产品质量抽检实行谁抽检谁负责,进行责任跟踪、责任追究。
(二)加强整改。各市、直管县要充分运用检查和质量抽检成果,针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和经营网点限期整改。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实行退市召回制度。
(三)严明纪律。检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检查和抽检必须严格工作程序,保证质量和进度,严防走过场。检测结果要及时报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
安徽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