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务工遇欠薪 法律援助来维权[第311期司法连线]

15.01.2015  16:07

马所长,你可要为我们老百姓作主呀!”元旦刚过,庐江县乐桥镇村民徐某拿着3万元的工资欠条,来到庐江县罗河司法所寻求帮助。

原来,徐某前期从包工头宋某手中承接了某水库维修工程。现在工程已经结束一年多,可宋某一直还拖欠着三万元工资。徐某多次找到宋某、中标建设单位以及发包单位,都未能拿到该笔款项。这才来到司法所,希望能帮助要回拖欠的工资。

1月9日,马所长将当事人三方约至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马所长首先介绍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晓以利害关系,并批评了宋某的这种失信行为。宋某也主动承认了错误。考虑到宋某目前的经济状况确有困难,马所长提出建议,由建设单位先帮助宋某垫付工资,以后再由建设单位从宋某工程款结算中扣除。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三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由建设单位先垫付2.5万元工资款,垫付费用从宋某后期工程款中扣除;宋某在一个月内支付5000元工资款。调解现场,建设单位当场拿出2.5万元现金,交给了徐某。至此,徐某等人被拖欠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王正茂

稿件来源:2015年1月14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