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印发2016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18.04.2016  16:50

      为扎实推进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推进2016年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6〕6号)要求,省普查办结合我省地名普查工作适时进度,制定下发了《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地名普查督查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覆盖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管县。督查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国务院地名普查办2016年要完成年度40%、总量80%地名普查任务的总体要求。实地督查的主要对象是影响全省总体进度的部分市、县(市、区)。督查主要内容是督促检查各地对《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重点对购买社会服务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的进度、普查质量管理、数据库入库和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督查,全面掌握各市地名普查工作进度,发掘各地好的经验与做法,重点查找并解决地名普查重视程度不够、普查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以督查促进度、促落实、保质量,确保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上报单位:区划地名处
信息作者:邓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