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紧抓三个“第一时间”规范完善便民巡回审判机制

24.07.2014  17:25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便民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凤阳县人民法院立足凤阳农业人口大县的实际,充分依托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和重点村设立的十个巡回审判站点,便利农民群众诉讼,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做到“五就地”(就地立案、就地调查取证、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兑现)和“五不传”(老年人不传、残疾人不传、雨雪天气不传、交通不便不传、农忙季节不传)。

  同时该院紧抓三个“第一时间”即利用巡回办案时机走访辖区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联系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一时间掌握基层矛盾纠纷信息;对可能转化为诉讼案件的纠纷,第一时间派出法官与相关基层组织共同调解,积极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这些举措,提高了便民诉讼服务的广度、深度、亮度和温度,彻底打通服务群众的便民诉讼“最后一公里”,法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和上门调解270件次。今年6月5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身入乡村、心念百姓》为题,深度报道了我院开展便民巡回审判的做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