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红树林湿地撑起“保护伞”

04.01.2015  04:08
  “3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我至今仍记得当时那个庄严肃穆的下午。”时隔近8个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王小军回忆起《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出台的过程,依然历历在目。
  那是3月28日下午4时许,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在表决《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场气氛格外凝重、安静。
  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芬宣布全票通过的洪亮话音甫落,这种发自内心的喜悦迅即感染了王小军。
  “那一刻,觉得自己为出台《决定》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值得了!”王小军说,“我觉得自己见证了一段重要的历史进程。”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生长着全国成片面积最大、种类最齐全、保存最完整的红树林,被誉为“海口之肾”。1970年代开始,因围海造田和发展种植养殖业,这片红树林遭到一定程度破坏。历届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东寨港红树林的保护工作,但保护东寨港红树林任重而道远,红树林退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今年3月17日,省委书记罗保铭在传达全国两会精神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指出:“要下决心退养还林还海,恢复中国最大面积的红树林,打造惠及海南人民和子孙后代的万亩红树林湿地公园。”罗保铭要求,海口市要加快通过人大立法,明确红树林湿地及湿地公园的四至和保护规划,严格确定不允许开发的保护红线,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利益染指这片红树林宝地,要把它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造福后人。
  海口市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海口市委要求人大抓紧从法律层面大力推进海口市红树林保护工作。王小军回忆说,当时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法工委和农村工委、城建与环资工委负责具体工作。
  为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多次召集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认真研究部署《决定》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并提了许多具体的起草、修改意见建议,在人大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短时间内数易其稿,终于完成了《决定》草案,并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立即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票通过,不容易!”王小军认为,这体现了大家对保护东寨港红树林湿地的共同想法,更凸显了《决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凝聚起来的民意支持。
  根据《决定》,海口将用3-5年对12万亩全国最大的红树林湿地实施恢复和保护。“打造和保护红树林湿地,不仅保护了东寨港的红树林,保护了‘海口之肾’,也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对全省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王小军认为。(记者  单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