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制定《2015年度安徽省科协机关部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8.04.2015  18:56
                为建立完善安徽省科协机关部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制度,激发各部室干部职工的创业创新创优热情,进一步增强目标意识、绩效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三服务一加强”工作的能力、水平,省科协党组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安徽省科协机关部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了机关部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自身建设目标,二是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采用定量考核打分的方法进行考核。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国科协及其部门表彰的和创新工作有突破性进展的,可适当加分;被通报批评的适当扣分。《考核办法》规定:年初,根据党组的决策部署,下达考核指标;年终,部室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并综合评议,经党组研究后确定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