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计委推行53种病不输液 为啥这些病不打吊瓶

27.08.2014  09:36

  安徽广播网8月27日消息(记者:钱瑶) 省卫计委近日出台文件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工作,提倡“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文件还列出了门急诊常见不需输液的53种疾病清单。这些疾病是如何确定的?如果遇到患者坚持要输液,医生该怎么办?

  按照文件规定,上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炎、肺结核、体表肿块切除、慢性盆腔炎、小儿腹泻等53种疾病治疗时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只有在患者出现3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静脉输液:一是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比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二是病情危重,三是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吴振宇说:“不需要输液治疗但是临床上多发病这项工作目前全国没有哪个省在做,这次我们委托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研究提供。对外公布后也便于公众掌握,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在许多发达国家,输液治疗大多受到严格控制,医生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输液这种“最后的给药方式”。然而在我国,输液更像一种长期形成的就医文化,好像不输液就治不了病,输液率一直高居不下。吴振宇说:“2013年9月至11月,我省开展了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其中输液比例将近四成。其中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输液比例分别为44.1%和42.3%。总体来说,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输液比例相对较高,在大医院就诊时输液比例稍低。儿童就诊时输液比例相对较高,成人就诊输液比例低些。

  从医学上讲,静脉输液是一种侵入性、有创伤的给药方式,优点在于见效快,但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高,严重的可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而且,输液的药物中有六成以上是抗菌药物,这不但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也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更大的问题是会产生“超级细菌”,面临无药可治。吴振宇坦言,此项规定出台后,最大的困难就是患者的接受程度,医务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向患者耐心说明,如果有些患者不愿意、不理解,主动要求输液治疗,对此我们要求有责任心的医生首先要予以解释和劝说,说服病人放弃输液、选择口服药物。面对一再坚持输液的,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在处方上说明理由,并让患者签字。作为患者,应该做到不主动要求输液,也不要一味拒绝,应听从医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