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初显成效

08.12.2014  11:10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祁门县人民法院在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中顺利执结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申请人徐某与被执行人鲍某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鲍某返还给付徐某20000元。案件执行中,鲍某给付5000元后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接电话,与执行法官玩起“躲迷藏”。为此,结合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决定将此类案件一并列入专项活动清理范围。

  通过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鲍某到法院,向其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法律后果,并告知如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将对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制裁。被执行人鲍某清楚其行为的严重性,当场承认错误,立即打电话让其儿子将部分执行款送到法院,并对剩余执行款也作出明确还款计划,其儿子也对剩余执行款进行执行担保。案件执行取得了预期效果,专项活动取得开门红。

  该院将抓住此次活动的有力契机,进一步梳理出近年来符合专项活动清理范围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案,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