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将成“潮流”
6月4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下发施行。到“十二五”末,我市将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
鼓励兴办社会养老机构
根据《办法》,到2015年底,我市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将达到60%以上。为此,我市通过多种途径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建设。
因实力有限,社会力量在兴办养老机构时,往往需要贷款,压力较大。根据《办法》,今后我市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除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将享受日常运营补贴,且《办法》对补贴进行了细化。“今后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10张以上、集中居住)正常运营第2年起,经民政部门认定,按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运营补助。对收住失能失智、低收入老年人的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运营补贴。”
社区养老机构补贴多多
在社区养老如今是很多老人的选择。我市将鼓励个人、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兴办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和社区兴办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接管运营。
今后我市不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行一次性补贴,各类日间照料中心、日托站、托老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也将获得补贴。符合条件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营1年,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以前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补贴是2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是10万元,今后都是20万元。”此外,今后符合要求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每年给予3万元运营补贴,这在我市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