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省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等方面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本着“平台向上建、服务向下移” 信息化发展战略,为从根本上解决各地社区信息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建设层次低、服务半径窄、重复开发多的问题,我省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原则上在市级层面建设部署,在街道或整合后的社区层级进行应用。除个别辖区人口密集、应用范围较大的城区外,原则上区(县)及以下层次不再单独开发建设信息平台和数据库。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主要为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运行模式,按照业务需要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动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最大限度整合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账,规范综合信息平台与各类社区信息系统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实行“平台独立运行、业务归口指导”的管理模式,建立“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的信息采集制度。
今年,我省将选择芜湖、马鞍山、铜陵等条件成熟的市作为我省市级试点单位,建立市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实现“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
上报单位:政权处
信息作者: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