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2.10.2016  02:33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要求,做好我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省民政厅、公安厅成立了安徽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5年10月制定下发了《全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皖民电〔2015〕75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各级民政、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取得较好成绩。

      专项治理期间,省民政厅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并及时督导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各项困难,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六安市针对农村敬老院等消防许可前置手续不完备的情况,由当地政府统一协调,帮助办理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应前置许可;宣州区由区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各部门责任,统一推进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据统计,截止2016年9月底,全省共有439家福利机构通过整改取得消防许可或备案,马鞍山、合肥、铜陵、黄山、蚌埠市福利机构消防许可或备案率均超过50%。

      接下来,省民政厅将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机构消防许可(备案)工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配置更新机构安全设施设备,加强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水平。


上报单位:福慈处
信息作者:福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