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确保实现十年内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以上

06.12.2018  01:11

日前,省政府出台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新政。新政提出,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确保实现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大力促进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安徽省将组织实施就业促进行动,2018年至2020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力争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每年开发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提供5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每年扶持1万名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就业补助标准,为各类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至1000元。

鼓励城镇居民获得不动产收益

根据新政,安徽省将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着力提高居民股权红利收入,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或出资入股、联合投资建设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

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城镇居民大力投资发展制造产业、新兴技术产业、生产性和 生活 性服务业。鼓励城镇居民利用家庭生活闲置资金,积极投资固定资产并出租,获得不动产收益。

企业提高职工工资还会得到奖补

安徽省还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部署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鼓励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促进企业工资增长奖励基金,对提高职工工资的企业每年按照实际增长总额的5%给予奖补。

另外,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安徽省将健全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政策,企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

允许高校院所按规定自主分配、决定绩效工资,科研人员享受成果转化收益的比例不低于70%。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