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49人破坏环境资源获刑 一半因犯滥伐林木罪

08.06.2015  17:11

  今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安徽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白皮书。据白皮书显示,全省法院去年以来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614件,判处罪犯949人,有543人因犯滥伐林木罪获刑。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43件,审结698件,同比分别增长19.3%和15.2%。其中,受理违反环境保护法、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648件,审结614件,判处罪犯949人;受理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71件,审结65件,涉案标的额1603.19万元;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4件,审结19件。全省法院将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8%。

  由于环境审判脱胎于传统民事审判,又具有私益和公益的自身特点,安徽省高院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确立具体负责环境审判业务的部门,探索“三合一”审判模式,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机制。目前,马鞍山市中院已在全省率先对涉及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民事纠纷、行政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由两个基层法院分片集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