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扶助工程。 全面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对符合奖扶条件的对象,自50周岁开始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960元的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240元、4080元,实行城乡统一扶助金标准。2014年共兑付奖特扶资金为138.4万元,受益对象1282人(含奖扶扩面对象)。
关爱关怀工程。 一是兑现法定奖励。全县共发放17316户城乡居民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582万元,为29名城镇无业居民和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资金8.7万元;二是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对城镇、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农村二女节育户家庭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由政府代缴全部个人费用,共计优待54063人,投入资金540.6万元;三是实现节育奖励全覆盖,共兑现节育奖励12670人,发放节育奖励资金151万元。
老有所养工程。 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和二女户家庭,在国家财政统一每人补贴30元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分别再给予每人增加30元、60元的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和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享受计生家庭特扶对象,由县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最高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2014年全县共33517人享受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20万余元。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按照失能程度每月分别发放600元、800元、1000元的护理补贴,共发放3人护理补贴资金1.6万元。
成才助学工程。 实施“计生家庭子女成才项目”, 对全县126户计生家庭子女给予中考10分加分的照顾;对98名当年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计生困难家庭子女,发放帮扶资金21.3万元.。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春蕾计划”、希望工程救助、等相关活动中,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扶贫帮困工程。 利用省人口基金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活动,在春节、“母亲节”、“5.29”协会活动日等重要节假日,通过上门慰问、打卡发放等形式,对 810户计生困难家庭、261名计生贫困母亲发放50万余元救助金。为全县73户因大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救助金21.9万元。县财政垫资18.3万元,为全县61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户发放3000元抚慰金同时发放老年手机。
平安保障工程。 利用省人口基金4.7万元,为全县737名二多孩早孕发现妇女办理一份计划生育早孕妇女健康综合保险,为全县110名特别扶助对象办理一份最高理赔金额达10万元的家庭综合保险。县财政出资75万元,为全县独生子女家庭、二女户家庭、计生扶助家庭和县、镇、村计生干部办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受益家庭达7500户。(郭盛龙)
宿州市: 砀山县“六项工程”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数 -
合肥12:05 04.02.2015 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