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坚持“四个纳入”着力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蚌埠市坚持“四个纳入”,着力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7年底,确保所有县(市、区)图书馆达到二级以上,大部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等,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90%以上,省定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全部达标;2018年,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标。力争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的文化中心都能投入使用。
一是工作部署纳入议事日程。召开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推动各县(区)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贯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分工合作,加强资源整合。督促各县(区)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对本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
二是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强化财政投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年底对完成较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奖补。督促各县(区)强化财政投入支持,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好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
三是队伍建设纳入动态调整。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合理增加机构编制。落实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
四是工作成效纳入督导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市级将把各县(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月调度进展情况。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评估,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和各项文化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