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迅速开展学习邹碧华活动
安徽法院网讯 3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德和、汪沪平,党组成员周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兵等院领导和院各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干警代表在安徽分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级法院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中组部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宣部追授邹碧华“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省高院立即召开会议,石德和代表省高院党组,要求院机关相关部门精心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的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按照院党组部署,全院各部门第一时间将报告会的内容向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传达,并通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热潮。干警们纷纷表示,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让他们深受感动,也备受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充分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和埋头苦干、忘我工作的务实作风,全面深化推进司法改革,助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3月3日上午,石德和主持召开审委会全体会议,专题学习邹碧华精神系列评论文章,并进行座谈讨论。在肥院领导汪沪平、周榕、张兵及全体审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石德和在座谈会上回忆了邹碧华在打造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工作上的不凡业绩。他说,在邹碧华逝世前一周,他率队前往上海高院考察审判管理和信息一体化建设,了解到邹碧华和其团队用四个月时间,开发建设了一个包含网上立案、网上办理、网上沟通、网上辅助、网上评价等5大类服务24项功能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为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体现出他对现代司法制度的深刻理解。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应该学习他这种工作上踏实接地气、信念上坚持为民服务的精神和迎难而上、勇于创新的攻关精神,并要将这种学习热情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工作动力,在充满荆棘、充满挑战的改革路上,充分发挥才智、克服困难,不断寻找、定位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构建全面依法治国的伟业添砖加瓦。
汪沪平在座谈会上说,邹碧华英年早逝,全国法律人都深感惋惜,评价他是一个“燃灯者”,说“做法官当如邹碧华”。他的工作始终充满激情,不管是担任高级法院庭长、基层法院院长,还是担任高级法院副院长,他对分管的每一项工作都能全身心地投入,上海法院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以及审判管理等方面工作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座谈会上,大家纷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学习贯彻邹碧华精神的心得体会,表示要以邹碧华为榜样,争当“邹碧华式好法官”,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