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开展扶贫捐款活动

20.10.2014  09:46

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起,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在第一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时,省民委(宗教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为定点扶贫村捐款活动。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孙丽芳及委局党组成员亲临捐款活动现场并带头捐款,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踊跃参与,以实际行动为贫困村献出了一份爱心。

 

 

孙丽芳在捐款仪式开始前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国家设立“扶贫日”的重大意义,以实际行动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通过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营造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表达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

 

 

根据省扶贫工作统一部署,本次机关捐款所得全部款项,将直接交付委局定点包扶贫困村—石台县七都镇河口村,用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