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 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省重点项目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108号

03.08.2016  19:0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省政府继续实行领导同志联系推进省重点项目制度。为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和“四督四保”制度规定,保持有效投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

二、省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半年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调研1次,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联系推进的省政府领导。

三、各牵头责任单位承担联系推进项目相关具体工作,对每个联系推进项目,确定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并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项目信息员,确保项目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将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工作及项目进展等情况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和督促指导,按季度汇总分析项目建设主要形象进度、完成投资以及联系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等,形成分析报告报省政府。

 

附件:1.2016年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名单

2.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的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

3.牵头责任单位联系方式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