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建立健全谈话机制 突出抓早抓小
省委教育工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日常谈心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谈话和集体约谈等谈话机制,与干部职工直接交流思想,加强警示教育,当面指出不足,督促问题整改,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突出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认真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 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委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及时约谈省属高校领导、委厅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及厅属中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当面指出,督促整改。2016年以来,省委教育工委或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共集体约谈厅属中专学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个别事业单位3次100余人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压实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对省属高校提拔的校级领导干部,委厅机关处室、厅属事业单位提拔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委厅主要负责同志主谈。被谈话人员要签订廉政承诺书,向组织作出承诺。近期省委教育工委对2015年以来委厅提拔和交流调整的3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干部对待纪律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 省委教育工委规定了对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委厅机关、处室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对处级以下干部的诫勉谈话职责,并建立健全诫勉谈话档案。2016年以来,共开展诫勉谈话10人次,其中,厅级干部6人次,处级干部4人次。
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通过函询谈话和书面函询等方式,让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发挥提醒警示作用,同时加强对函询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报。2016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4人次,书面函询19人次。
加强纪律审查谈话设施建设。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建立纪律审查谈话室和监控室,制定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强化纪律审查谈话效果,提高谈话震慑力,同时确保谈话对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