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省级试点工作

27.05.2014  12:16

      为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加强志愿者队伍服务和管理,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促进我省志愿服务科学发展,在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有序推进的基础上,省民政厅决定从2014年5月起,用2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
      为做好省级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今年3月,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选择基础较好、领导重视、积极性高的县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民政服务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进行试点申报。经自愿报名和组织审核,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等21个地区(单位)确定为省级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区(单位),实现了省辖市、省直管县试点工作全覆盖。
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要求,进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累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经验,为制定和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政策法规提供依据,为全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创造条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办法和记录标准、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回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查询和证明机制、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和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机制。
      省民政厅要求各试点地区(单位)要加强试点工作领导,保障经费投入,积极探索,精心实施,务求实效。省民政厅将加强试点工作指导,于2015年5月组织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启动示范创建活动。

 


上报单位:社会工作处
信息作者:社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