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荣获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29.02.2016  19:55

 

日前,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节水办联合公布2015年度“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省厅名列其中,荣获“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近年来,省厅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节水工作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水平衡测试评估,普遍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不断完善用水分级计量体系,在节水技改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

下一步,省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共机构节水新途径,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节水减排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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