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62人,出席6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通过了《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安徽省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张宝顺向本次会议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副秘书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法院副院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颁发了任命书。
张宝顺在讲话中指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安徽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广泛汇聚民智,充分反映民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围绕形成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等,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法律层面引领、推动和保障我省改革发展事业顺利推进。
张宝顺要求,要抓好工作落实,优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困难,积极支持政府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合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继续推动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下大力气解决好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好全省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为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张宝顺强调,要加强作风建设,在人大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观点,把贯彻群众路线与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有机统一起来,用完善的民主制度保障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增福祉,为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政府副省长谢广祥、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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