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01.08.2014  12:16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广祥所作的《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我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省义务教育呈现出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从“有学上”到“上起学”的历史性转变。但是,“上好学”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义务教育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主要表现在深化改革不够、规划调整滞后、发展仍不均衡、保障水平不高,等等。为促进我省义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必须强化县级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地位,把学校设置权、项目调整权、教师交流权交给县级政府,使项目决策更加科学、经费使用更有效益、教师交流更加合理、人民群众更加受益。县级政府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强化责任落实,维护校园安全。要明确乡镇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管理责任,开展对乡镇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考核。健全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学区内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学质量。
      二、科学规划,及时调整中小学布局
      要认真研究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美好乡村建设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布局问题,积极应对当前城镇大班额和农村小班增多、城镇教育资源紧缺和农村教育资源闲置的现象。县级政府要掌握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和流动走向等第一手资料,同时考虑交通条件、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教育保障条件等因素,广泛听取家长、学校师生、群众自治组织、乡镇政府意见,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关系。省政府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专项督查和统筹保障。
      三、优化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要建立健全责任制。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二要为“择校热”降温。要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缩小县域学校之间差距,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要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率和招收择校生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将“不批、不转择校条子”作为对干部的纪律要求。三要强化素质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素质教育为导向,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校家联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四要继续实施标准化建设。要加快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步伐,将标准化建设与学校内涵建设、与图书、仪器设备的使用结合起来,重在经常化的维护和运用,充分发挥其功能和效益。五要积极推动“优质资源班班通”。重点建设名师和名校网络课堂,集中开发音乐、美术、英语等教师短缺课程的课件,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四、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使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要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建立公用经费水平逐步增长的保证机制,满足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二要分类管理。综合分析各县市的财政收支情况,进一步明确省、市、县的财政投入分担比例,对财政薄弱县区采取省级财政托底政策,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三要调整优化投入结构。要深入调研,了解学校反映的教辅用房及生活用房缺乏维修经费、寄宿制学校缺乏必要人员补助经费等问题,扩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合理安排日常运转经费与专项经费,建立学校健康运行的经费保障机制。
      五、政策引导,推动师资队伍建设
      一要加快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招聘培训上,要着重培养当地留得住的农村教师,探索定向培养本土化农村教师的模式,同时,加大现有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在工资待遇上,要给予较大倾斜,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设立专项资金,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这一政策要及时有效落实;在住房上,要加快周转房建设,解决农村教师的后顾之忧。二要加快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和破解“超编缺编并存”和“结构性缺编”等困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难题。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日常考勤台帐,加强考核与管理,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工作。三要加快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创新评价机制,使职称晋升向长期在村小学和教学点的专任教师倾斜。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我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妥善解决职称评聘矛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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