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包河法院立案登记制第一案

06.05.2015  17:03
 

包河法院副院长丁文华热情为老人导诉

胡霞法官向老人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

段天长成为包河法院登记立案第一人


律师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安徽法院网讯      71岁的段天长老人是从广播电视上知道,人民法院从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5月5日大清早,他先骑三轮车再转公交车,从合肥郊区大圩镇许贵村赶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时,诉讼服务中心的大门正好打开。在大厅值班的副院长丁文华笑眯眯地迎上来问,“老人家,您来法院办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我来起诉村委会,要回我家的几块承包地。”段天长老人从一只方便袋里,掏出一大叠材料,递给丁文华,“这诉状是我自己昨天写的,帮我看看可着?

  “我先给您取个号,等会一上班,您就可以第一个办理立案手续。”丁文华从取号机里取出001号交给老人。

  丁文华细看了老人的诉状,写满一页信纸的诉状上主要反映其妻子陆广芳诉请包河区大圩镇许贵村赔偿承包土地土地补偿费用。段天长老伴得了尿毒症不方便出门,也没文化,全权委托当了几十年小学教师的他来打官司。

  诉讼服务中心的广播喊出了001号。丁文华引导他到“老弱病残”绿色通道窗口。胡霞法官热情接待了段天长,在详细查看诉讼材料后,胡霞发现段天长提交的材料缺少了委托手续、原告身份证信息,而且被告主体信息也有误。她告诉老人,“我们先为你登记立案,详细告诉你需要补交的材料。

  胡霞在包河法院立案登记本上以(2015)包登字1号对此案进行了登记,然后向段天长发放了起诉材料收据及一次性告知书。告知书上明确写清了段天长需要补正的3种材料。

  该案成为包河法院第一件登记立案的案件。

  接着,胡霞引导段天长来到包河区司法局设立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站,向今天在这里值班的张雪松律师咨询。张律师详细询问了段天长土地承包合同是以谁的名义签订,总共有几块土地等情况,他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为土地确权,建议段天长应该提交相关确权证据,打土地所有权确认之诉。张律师还向段天长表示,自己可以同大圩镇政府联系,调解该土地纠纷。

  “我对司法程序一窍不通,想不到现在法院服务这样周到。我这就回去补材料。”段天长脸上挂满了笑容,向法官、律师不断道谢。

  院长丁祝青向记者介绍,包河区法院是安徽省办案数超过一万件的基层法院。2014年受理各类案件10311件,结案10141件。今年1至4月份收案已经突破5000件。为全面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包河法院专门成立了指挥中心,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分管副院长每天都到诉讼服务中心指挥协调立案工作,随时准备解决问题。由各专业审判庭的庭长轮流担任导诉员;立案窗口和登记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负责登记窗口的法官由资深法官担任,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包河区司法局每天都安排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据统计,5月4日,包河法院共立案29件,比较平稳。5月5日立案30件,登记立案12件,做到了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