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无为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3.04.2016  17:17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无为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企业监管工作。

  一是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无为县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6年3月12日,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无为县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并以县政府〔无政〔2016〕16号〕文件在全县下发。《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是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县局根据《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该局还落实专人,定期将“先照后证”的市场主体名单通过QQ平台抄送到相关许可监管单位,2015年以来共向20个部门和该局内部其他职能股室抄送市场主体信息3261户次。

  三是认真开展企业信息抽查工作。2015年以来,县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即时信息、企业出资信息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共抽查各类企业277户。委托第三开展抽查企业23户,经检查,正常的234户,注销4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39户。

  四是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建立信用约束机制。2015年以来,该局依法将54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经营名录、1460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依法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户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约束,在评先、贷款等方面都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