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诉求信 牵动政委心我省监狱倾听服刑人员合法诉求助其安心改造[安徽法制报]

09.07.2014  18:25

本报讯 (通讯员尤仁祥本报记者钟政林)“王名新(化名),你好!来信收悉。你信中谈及个人改造经历和收获,言辞恳切、发自心声,让我深感欣慰……对于你提出的个人诉求,我们将认真对待,并在制度框架范围内给予关心和帮助。”近日,白湖监狱管理分局一名服刑人员王名新因孩子就学问题给省监狱管理局政委许晓刚写信求助。许晓刚当即给予回复。

王名新在信中表示,自己毕业于某药科大学,6年前,因犯罪获刑被投入白湖分局改造。其婚姻于2010年7月解散,财产全部留给了前妻。他从一个小老板,一下子变得一无所有,唯一让他活下去的希望是女儿小雪(由他的姐姐抚养)。今年9月份,女儿已到了入学的年龄,但是,因学区等问题,需要交纳一笔赞助费,姐姐作为普通上班族,无钱垫付。于是,他想到了监狱开展的“阳光关爱”行动,这才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提笔给政委写信。信中特别提到:“之所以让我有勇气给您写这封信,除了现在监狱良好的改造环境和人性化的管理外,还有让我记忆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去年在全省监狱系统服刑改造积极分子大会上,当看到政委那么谦和地与服刑人员积极分子代表一一握手时,作为服刑人员我感到了一种被尊重的温暖。 ”王名新这样深情表达。

接到这封特别的来信后,许晓刚政委高度重视,不仅给王名新及时回信,鼓励他积极改造,希望他相信政府,还亲自给其亲属打电话了解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以期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妥善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监狱高度重视服刑人员的合理诉求,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监狱与司法局的双向联系、阳光关爱行动、黄丝带行动等渠道,帮助解决服刑人员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并通过开设“狱内留言板”、“监狱长信箱”、“监狱长接待日”等载体,有效畅通服刑人员的诉求渠道。人性化的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一大批刑释人员在回归社会后,不仅能够遵纪守法,有的还成了回归创业典型,真正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稿件来源:2014年7月9日安徽法制报

省律协未保委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安徽法制报]

本报讯 7月8日,记者从省律师协会获悉,在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部委单位联合开展的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凭借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的扎实工作,摘得荣誉称号。

2013年,省律协未保委加强与各级共青团的密切合作,组织近百名志愿律师在12355青少年服务台承接法律咨询解答、办理法律援助,累计接听、接待青少年法律咨询900多次;推动成立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服务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内容,并申请中央专项公益彩票金法律援助项目,办理了3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组织多名律师赴合肥监狱等监管场所,开展送法进监所活动,指派律师赴合肥八中、合肥金融学校、合肥师范附小、合肥乐农小学等学校开展普法讲座。其中,与合肥八中达成合作关系,对该校的“法眼看天下”学生社团进行专业化培训,每周三下午由律师赴该校开展普法活动,内容涉及犯罪预防、自我保护、罪名释义、法庭观摩、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省律协未保委表示,今后将继续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立法和司法制度,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探索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机制,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做出更大贡献。(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4年7月9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