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厅2015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安徽省文化厅2015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专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6月18日
皖文办〔2015〕30号
安徽省文化厅2015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
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文化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文化发展繁荣,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抓好法治建设重要部署的贯彻实施
1.抓好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工作系列文件的贯彻实施。
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意见》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配合牵头单位,抓好文化立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等相关任务的落实。
2.抓好省、部相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
认真落实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定精神,突出“四个全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推进普法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宣传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认真落实全国文化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文化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总结梳理我省文化法治工作的成效、经验和不足,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文化法治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任务。
3.抓好文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法制机构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按照四中全会关于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要求和上级部署,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突出重点,抓好依法行政重要举措的推进落实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全面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文化部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梳理文化部门各项权力,编制清单,绘制流程图,严格落实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协助省相关部门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政务中心部署和文化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上级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省本级文化行政审批项目,继续清理和简化前置行政审批条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3.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组织实施厅直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在明确功能定位基础上,以推进理事会制度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以公益性文化服务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文化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管理、监督和保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5.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定、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均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评估,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或者决策。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法治审查备案范围。
6.改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厅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用好文化系统外文化法治专家、律师等智力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咨询、纠纷处理、合同审查、项目论证、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文化立法质量。
7.推进我省文化立法。密切关注国家文化立法动态,跟踪国家文化立法进程,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快推进我省文化立法相关任务,年底前形成《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草案)上报省政府审议,《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文化产业发展条例》等立法调研论证。
8.完善文化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有效方式,切实增强地方性文化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9.加强规章制度的解释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对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与上位规定相抵触或者相互间不协调的,抓紧修改、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公布。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建立文化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四)进一步规范文化执法行为。
10.依法严格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切实解决读书看戏、鉴赏文物、文化娱乐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文物安全、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文化、文物市场秩序。
1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程序意识,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内部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文化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12.加强专门监督。加大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大力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13.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通过厅门户网站和《安徽文化工作》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文化工作透明度和文化部门的公信力。推进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
14.改进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做好《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实施工作,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案件网上受理,推行“阳光信访”;推进诉访分离,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结合实际,推动法治宣传各项任务的有效完成
1.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省直工委统一部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专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各种形式,开展宪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及相关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制权威。
2.推进重点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实施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在线学习等形式实现年内学法每人不少于40学时要求,组织开展好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结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的实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执法技能培训。
3.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配合省司法厅、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协调推进机制和法治文化作品传播机制,参与开展法治文化“四入行动”。积极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和法治文化作品创造,参与挖掘整理皋陶、淮南子、包拯、管仲等历史名人的核心法治思想,积极打造地方法治文化品牌。
4.扎实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
大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文化工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特点以及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方面的特殊优势,努力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设计、活动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育和弘扬法治文化,在文艺创作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下乡”“文化惠民消费季”等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5.完成“六五”普法,谋划“七五”普法。
积极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查漏补缺,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做好“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在10月份报送省依法治省办,配合做好“六五”普法经验、成效的宣传和“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谋划设计,以创新的精神研究起草厅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要点)。
附件 1:2015年省文化厅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2015年省文化厅重点普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