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代桥镇:低保办理拒绝“优亲厚友”

19.10.2014  18:51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界首市代桥镇认真开展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工作。

      一是明确备案对象。低保工作经办人和村干部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必须报镇民政办备案。

      二是规范备案内容。由经办人、村干部本人,以家庭为单位真实、准确填报,主要包括与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家庭纯收入、申请原因等。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村认真排查备案对象,确保备案率100%,从严把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清寄生虫,不怕捅“马蜂窝”;同时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备案对象,应及时取消低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 来源:界首市代桥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