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界首一男子告诫妻子 要想离婚拿10万元
“要想离婚,得补偿我十万块钱。”近日,界首市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丈夫武大志表示不同意与妻子王妍妍离婚。如果非要离婚也可以,妻子必须补偿他十万元。
1998年,王妍妍和武大志登记结婚。日前,感觉和丈夫无法继续生活的王妍妍,向界首市法院起诉离婚。王妍妍在庭审时表示,早些年,夫妻感情尚好,育有一双儿女。但是随着孩子日渐长大,迫于生活压力,王妍妍开始外出打工挣钱养家。后来,武大志也和王妍妍一起外出打工。打工期间,两个孩子由王妍妍的父母抚养。
王妍妍说,本来生活也勉强过得去,但武大志懒散成性,经常被单位领导批评,她多次劝说无效,打工不到半年,武大志就偷偷地一个人返回家中。此后,夫妻双方分居两地,开始相互猜忌,形同陌路,武大志对她也日渐冷淡,恶语相向。王妍妍说,武大志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目前,二人分居两年之久。王妍妍说,这也是她第二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令二人离婚,婚生女孩由她抚养。
对于妻子王妍妍的离婚诉求,武大志给予了回应。他表示,王妍妍就是看中了自己的忠厚善良、勤劳正直才和自己结婚的,婚后又有了孩子,现在和王妍妍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 2012年我外出打工半年就返回家中,是因为当时在读初中的儿子生病病危,是担心儿子才匆匆回家的。”武大志表示。
武大志说,为了照顾这个家,他很不容易,白天操持家务,晚上还去附近工地打零工挣钱贴补家用。2014年春节王妍妍还是在家里过的,不存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说。
最后,武大志表示,如果实在要离婚也可以,条件是对方要补偿自己十万元。
通过对夫妻双方现在各自生活状况的了解,界首市法院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工作。武大志在多轮劝说下说出了实情:只是一时觉得气不过,才张口要十万元的。
武大志坦言,他也知道双方之间存在隔阂,王妍妍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心意已决,再勉强也没啥意义。他同意离婚,婚生女孩跟王妍妍在城市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但是,武大志表示,去年冬天,他酒后走路时不小心摔断了锁骨和肋骨,已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要求王妍妍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王妍妍则表示,婚生女孩自己抚养,不要求武大志给付抚养费。“他受伤也是事实,但我一个女人,要抚养孩子也很困难。”王妍妍说,自己只能给予武大志经济帮助金10000元。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婚生女孩跟随王妍妍生活,武大志不必支付抚养费;王妍妍给予武大志经济帮助金10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