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出版对出版程序要进行全新的设置

20.10.2014  12:07

核心观点
  电子书出版与经营成败的因素中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资源,也就是版权问题。由于传统出版物是纸书,与著作权人签约的标的通常是纸书出版。有了数字出版,这个问题就需要协调妥当。要么纸书与电子书出版的合同统一订立,要么纸书出版与电子书出版的合同分开订立。统一订立合同,出版社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开发已有资源;分开订立合同,数字出版部门就要另辟蹊径,独自创立品牌。
  数字出版形式多种多样,对传统或者纸书出版社(下称“出版社”)来讲,电子书是最容易也是最接近其传统业务的一种出版形式。正是这个原因,数字出版兴起后出版社最先涉及的便是电子书出版。

 

   当下四种“活法
  第一种模式是出版社和技术公司合作出电子书。据笔者所知,出版社最早接触电子书应该是在十几年前。电子书需要相关的电子信息技术作依托,而出版社一般缺少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与人才,于是电子书的出版多半是与电子信息技术公司(下称“技术公司”)合作的成果。当然,这种合作并非出版社的主动行为,而是技术公司为拓宽发展领域所采取的一厢情愿的行动。
  第二种模式是出版社投资设立电子书网站。力量强的出版社投资设立自己的电子书网站,借助网站渠道销售电子书或者搞网上阅读。有的出版社成立数字出版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与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开发手机阅读产品。笔者与一些出版社的数字出版部主任讨论过数字出版问题,他们的职责就是将本社的纸书数字化,然后寻求合适的技术公司合作。
  第三种模式是出版社自己组建数字出版公司。自己组建的数字出版公司绝非仅仅出版电子书,还要涉足数字出版的其他领域,甚至包括音视频产品。当然采用这种模式的多半是大型出版集团,他们有雄厚的资金基础。不过这与过去那种办企业“大而全”的思路“不谋而合”。需要指出的是,出版机构自己组建的数字出版公司一无经验,二无品牌,短时间内很难搞出“横行”市场的畅销电子书以及其他数字产品。
  第四种模式是做“二道贩子”。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公司在做“二道贩子”,他们从出版社买来电子书版权,然后将其卖给国外的相关公司,他们只赚取手续费,这就相当于版权代理商。也有从出版社批发现成的电子书到国外的中盘商,赚取中间的差价,这相当于图书批发商。电子书的优势是可以通过网络传送,读者可以位于全球各个角落。有的国外电子书经销商将电子书卖给图书馆,去图书馆阅读的读者可下载阅读,按照下载次数付费。这个模式的中间环节较多,很难控制。

 

   四大问题待解
  数字出版,包括电子书出版可谓大势所趋,但是可行或者成功的经营模式却尚未形成,有诸多问题在等待人们回答,选择其要者说明之。
  第一,经营模式是否足够清晰。出版社电子书出版如何发展,仅仅设立一个部门了事还是投入巨资组建公司?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回答起来都很简单,可是做起来就不容易了,那就是品牌如何产生?经验如何利用?两者分开还是两者整合?
  第二,版权资源是否充分利用。出版社订立纸书出版合同有经验,可是与作者谈判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却很显弱势。笔者就见过这样的出版合同,除了简体中文版版权,其他权利一概没有。可是数字出版部门一旦发现某个作品适合电子书出版,再与作者洽谈信息网络传播权则难了很多,甚至根本拿不下来。
  第三,赢利模式是否可行。数字出版能否健康发展,收益是关键;有了收益,有了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发展才能持续下去。去年笔者看到一个报道,说目前在我国一本电子书的售价只相当于纸书售价的20%~25%。按照纸书价格的25%计算,一本纸书20元,电子书的售价是5元。如果是采取与技术公司合作的模式,一般出版社所得每本书不超过2.5元。如果按照五五分成的规则,出版社要付给作者每本书最多不超过2元。
  第四,如何在出版形态适应新形势的大局下统筹安排电子书出版。出版社要对“出版”概念重新认识,对内部机制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对出版程序要进行全新的设置,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经营出版,使之走在内容传播的前列,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