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部署,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于2016年11月7日开始,2017年1月1日截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7年度申报指南共有“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四类。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本年度重点资助戏曲、民族歌剧等民族艺术形式和现实题材创作。申报项目的编剧、导演、音乐、主演、舞美等主创人员应以本省创作人才为主,外请主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结项验收时的演出场次要求有所下降。已获得“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舞台剧和作品,尚未通过结项验收前,不得申报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经验。 国家艺术基金已正式运行三年,我省共申报项目615个,其中62个项目和个人入选资助名单,共获资助3732万元,很好地推动了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2016年度不少地市申报基数大大增加,也实现了立项零的突破。下一步希望各地要认真总结申报和立项经验,继续争取多申报多立项。
(二)积极组织申报。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地应将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纳入本地区“十三五”艺术创作规划中,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艺术资源,组织策划创意项目。省文化厅将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情况纳入地市文化工作考评体系,要求每市申报不少于10个项目。
(三)把握申报节点。 申报主体在注册申报前仔细阅读、研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申报指南和相关解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均可在国家艺术基金官网下载或查阅)。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
三、动员培训
2017年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各文化单位要抓紧时间、把握机遇,确保专人负责,广泛动员,组织宣传,制定项目申报计划,及时申报项目。省文化厅将择日召开2017年度全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动员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