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砀山县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

13.10.2014  18:20
      近日,砀山县出台《砀山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主要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的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和时间要求,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由县财政发放每人每月600元的护理补贴,按照本人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等程序进行。       据悉,该县2014年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申报、资格确认及资金发放工作将于12月底前完成。(郭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