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生育政策意见公布 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08.07.2014 11:30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人口问题是关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作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顺应了群众期盼,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以来,我省累计少出生人口2500多万,创造了较长的“人口红利”期,有效缓解了我省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人口众多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压力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人口发展的形势、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稳妥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为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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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08.07.20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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