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6个西瓜被抓 瓜农“索赔”8000元

25.07.2014  10:33

  刘某被迫写下的“赔偿书”。

  晨报讯日前,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村民刘某某到别人瓜地里偷瓜,不想被瓜农发现。因担心派出所处罚,刘某某只得按照对方要求,写下“自愿赔偿西瓜款捌仟元”的条子。事后他便到派出所报案。据了解,在民警的教育下,两村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

  7月14日19时许,大柳镇曲亭村村民刘某某,骑着后座固定2个篾篓的摩托车,到大柳镇皇甫山林场附近溜进施集镇人张某军、张某方等四人承包的一块西瓜地里摘了6个瓜,谁知当即被抓。

  听到抓到偷瓜贼,张某军和张某方立即赶来。因为西瓜频频被附近村民顺手牵羊,瓜地也被踩得不成样子,两人便迁怒于刘某某。张某军提出“拿钱私了”,刘某某最终同意“赔偿8000块钱”。

  随后,张某方写好条子,让刘某某抄写。“2014年7月14号晚,偷盗西瓜被抓住,我自愿赔偿西瓜款捌仟元正”。

  回到家后,刘某某越想越“不值”。7月15日,刘某某向大柳派出所报案。

  张某军和张某方很快便赶到刑警队,在民警教育下,两人最终认识到,他们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两人表示,种西瓜很辛苦,当天抓到刘某某偷瓜,一时冲动做了违法的事。晨报记者夏海霞

  通讯员苏婷谭烨包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