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年来环境状况报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77%
中安在线讯 《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5年实施以来,安徽省环境状况如何?1月5日上午,受省政府委托,安徽省环保厅厅长汪莹纯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作《关于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近两年来,全省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超过77%,但是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
现状: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超过77%
汪莹纯报告中介绍,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7.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仅为1.9%,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臭氧的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要求的二级标准。2016年前11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5%。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5年全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质的国控、省控断面比例为68.3%。2016年前11月,全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质的国控、省控断面比例为68.7%,达到了国家要求,地表水质稳中趋好。
环境风险方面,2015年,全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突发环境事件呈现下降趋势,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8起,未发生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源事件。2016年仅发生2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问题:环境状况形势依然严峻 部分城市大气污染有所反弹
汪莹纯说,目前全省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2.16年1至11月份,细颗粒物平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超空气质量二级标准42.9%,细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71.2%,同时臭氧污染日趋增多,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占总超标天数的25.1%,同比上升16.5个百分点。
此外,空气质量区域性差异拉大,部分城市大气污染有所反弹。2016年前11月,芜湖、宣城和黄山优良天数同比上升,而阜阳、安庆和池州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马鞍山、六安、滁州和同龄4个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但是阜阳、池州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7.4%和15.4%。
部分水体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淮河流域受上游来水入境影响较大,19条入境支流中,有12条水质重度污染,巢湖流域的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和双桥河水质重度污染。夏秋季巢湖蓝藻水华时有发生。
去年工作情况: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71份,罚款1.1383亿元
报告介绍,2016年,安徽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4件,查封扣押589件,停产限产755件,移送行政拘留11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对3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怀远县经开区实施区域限办。
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71份,罚款1.1383亿元,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了震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省共排查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4922个,目前已有4884个完成整改。
2016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5779辆,其中黄标车107976辆,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年度淘汰任务。淘汰落后炼铁炼钢产能505万吨、水泥98.5万吨、平板玻璃240万重量箱。
汪莹纯介绍,2016年,安徽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达到31.3亿元,较2015年增长9.6%,其中国家补助资金22.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8.8亿元。
下一步工作: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改革 对环保不力地方领导“约谈”
“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改善环境质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汪莹纯说,2017年,安徽省初步确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未达标城市(除黄山池州以外的14个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5%,全省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淮河、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50%和78.3%,新安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
2017年,安徽省将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在强化督查督办、严明责任追究上动真格。紧盯可吸入颗粒物不放松,持续抓好各类扬尘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快机动车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2017年,将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6月前完成编制实施方案,下半年全面启动改革,计划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垂直改革合作。
环境法治保障方面,将集中力量查办典型案例,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公开约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记者 黄娜娜)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