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02.11.2017  22:06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反馈以来,我省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目前,2017年要完成整改的83个问题已完成29个,完成率34.94%,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按照上报国务院的《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入问题清单的144个问题,涉及16个省辖市和省有关单位,所有问题均明确了完成时限,其中2017年要完成整改的83个(包括立行立改问题32个),2018年要完成整改的问题54个,其余7个问题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

截至10月27日,根据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报送的整改进展情况,14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其中合肥8个(其中3个与省巢管局共同牵头)、淮南4个、铜陵4个、亳州3个、淮北2个、宿州1个、蚌埠1个、六安1个、省政府办公厅1个、省环保厅1个、省住建厅1个,均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各市上报完成整改的问题均进行了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先后派出的6个工作组,对16市123个点位的现场检查情况看,总体符合各地上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