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风暴刮向地方一把手 多地负责人遭约谈
26.03.2015 14:5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值得注意的是,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除了责令限期整改外,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在约谈中特别指出,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平舆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记者了解到,2014年8月至12月,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7家皮革企业。但平舆县政府处理相关问题进度缓慢,有关要求落实不彻底,直至2014年12月,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才全部停产。2015年2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赴现场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皮革企业增至30家,且正常生产。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政府在处理该问题中存在环境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
这并非首例。去年年底以来,围绕着环境污染监管,环保部约谈地方政府已经成为“常态”。去年11月,因大气污染治理不力,河南安阳市被约谈并挂牌督办。今年2月,环保部对安阳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认为“安阳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检查中仍然发现大量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比较突出”。 同时,环保部和河北省环保厅还约谈了沧州市政府,认为沧州“污水处理问题较突出”、“大气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环评违规情况突出”、“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等。 3月,环保部就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了山东临沂、河北承德两市人民政府。
向“一把手”开刀无疑是推进地方环保监管的重要手段。“ 地方政府‘一把手’是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近期表示,在一些地市试点将环境保护纳入干部的政绩考核,进行的干部离任审计中纳入环保内容。在推动地方政府责任落实方面,要对30%以上的市级政府开展督查,强化地方责任,解决地方政府在环保方面的“不作为”。
“最近对两个地级市的政府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就是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陈吉宁坦言,要把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状况彻底改变,让守法变成新常态,敢于碰硬,形成高压态势;还将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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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015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