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第340期司法连线]

31.03.2016  16:38

六安讯 近日,据六安市裕安区相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15年底,梅某已累计捐献6800毫升全血, 11U血小板,并先后获得2012-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梅某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2011年2月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1年9月被送到裕安区司法局平桥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服刑初期,因为埋怨个人在支付经济赔偿后仍被判处刑罚,梅某情绪低落,引起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注意。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了梅某的案卷资料,结合生活环境,初步判定他的消极主要是心理原因。为了解开梅某的心结,司法所工作人员情法并用,首先告知他的逃逸行为在客观上对被害人身体健康及其家庭带去了伤害,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是理所应当。其次向他解释,虽然事后给予了被害人经济赔偿,但其先前肇事逃逸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从重的情节,所以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司法所工作人员诚恳、耐心的走访和交谈,逐渐打开了梅某的心结。梅某也决定寻找机会回报社会。一次偶然在街上看到献血屋,他便开始定期无偿献血。后来,他还给献血站留下联系方式,以备医院急用时,可以过去现场采血。 2012年9月份,市人民医院有位病人急需输血,当时七八个病人家属血检都不合格,医院通过梅某的预留电话找到他,梅某二话没说,便来到医院,献了400毫升的鲜血。(无言  徐师武  赵静静)

稿件来源:2016年3月31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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