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召开明码实价、明码标价示范店授牌工作会议

30.01.2015  14:02

  2015年1月28日上午,合肥市物价局联合市消费者协会、省汽车经销商商会、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召开了明码实价、明码标价示范店授牌工作会议。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林,纪检组长钱广玉,副局长胡方林,总经济师高永,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吕岩,省汽车经销商商会副会长于平,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程明福以及各县(市)区物价局、开发区经贸局价格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来自全市客运、汽车销售、餐饮、商场、电商、通讯、停车场、房地产等相关市场主体单位以及受表彰的明码实价示范店,餐饮业、汽车销售4S店明码标价示范店,省市相关新闻媒体,市物价局相关处室等共计18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受表彰的30家明码实价示范店,餐饮业、汽车销售4S店明码标价示范店进行了授牌,获牌单位代表交流了开展明码实价、明码标价示范店创建工作经验,合肥市物价局副局长胡方林通报了2014年度全市价格监管情况。

  最后,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林作了重要讲话。张林指出,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推进依法治价,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全市当前市场价格诚信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规范,常抓不懈。张林强调,做好价格诚信创建工作,既要靠教育使经营者“不愿”,靠制度使其“不能”,又要靠法治使其“不准”,靠惩戒使其“不敢”。张林要求,全市物价部门必须坚持“公共服务”与“依法监管”两手并重,通过优化价格公共服务,强力推进价格监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重点在以下3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在加大价格服务力度上下功夫。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坚持不懈地抓好价格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价值观念,真正使价格诚信成为广大经营单位的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二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经营单位重点建立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内设物价管理机构和物价员制度、价格诚信培训制度、内部价格检查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物价部门重点建立价格工作联络制度、价格诚信台账制度、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价格诚信荣誉制度。三要在严格监督上下功夫。要经常性的开展以“反价格欺诈行为”为主题的市场价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保护大多数诚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